华阴市华西镇罗西村出台要挟性规定,不交垃圾清理费就不收养老保险、合疗等费用,取消一切政府优惠政策,这引起不少村民质疑。村干部表示这是为了督促村民交费支持环境卫生工作,不会真的借此不给村民办业务。(9月6日《华商报》) 客观来讲,在全国上下都在重视环境建设的当下,罗西村通过出台村规去治理环境卫生是顺应潮流。甚至在村集体拿不出这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向村民收取一定的垃圾清理费也未尝不可。他们错就错在,把这一收费与政府优惠政策捆绑,形成了所谓“要挟式村规”,即,不交垃圾清理费就不让村民参加养老保险、合疗,甚至取消低保等。 其实说白了,这一“要挟式村规”,不仅折射出村干部在落实国家优惠政策方面太随意太任性,更折射出他们的懒政和工作无能。谁都知道,国家给予农民优惠政策,从来都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并要求政府基层组织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应保尽保、应“优”尽“优”。很显然,罗西村村干部不可能不晓得这些要求,只是在执行上太随意太任性罢了。 当然,综观罗西村这一“要挟式村规”,也并不能说他们就是故意跟国家优惠政策过不去,它无非是像原来收取社会抚养费与超生上户捆绑一样,在利用强制手段制约百姓不得不按要求行事。由此可见,这一“要挟式村规”更多折射出的罗西村村干部的懒政和做村民工作的无能。是拿违法违规的捆绑狠招,取代了他们在执政中该有“跑断腿”“抹破嘴”。尽管这种捆绑式操作,容易解决棘手问题,但付出的代价却是以变味执行国家政策和伤民心侵民权为前提。 通过这起事件,笔者也提醒各级政府,不管物质文明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如何让这两个文明建设在这一方热土结出健康、艳丽的花朵,不仅要看效果更要看手段,具体说来,就是要以把好事办好作为衡量标准和考核内容。切忌为了某个工程建设和项目达标,去默许或纵容村干部去搞“要挟式村规”,通过捆绑“战术”和“一票否决”去获取政绩和“战绩”。这显然有悖于我党执政理念和服务宗旨,与农村法治和文明建设背道而驰,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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