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解聘“混社会”老师远远不够
时间:2016-12-06 17:51:03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山东省菏泽市一中学男老师在课堂上训话时不断口出脏话,并声称传授学生如何“混社会”。昨天,当地教育局回应,已对该教师做出解聘处理。(12月5日《京华时报》)

  在有些人看来,菏泽一中武老师在教室向学生灌输的“混社会”说,属于酒后胡言乱语,大可用不着太上纲上线。但在笔者看来,这一被酒“灌”出的胡言乱语,恰恰暴露了武老师积淀已久的内心世界,无非是酒后吐真言罢了。

  笔者之所以下此定论,是觉得武老师虽酒话连篇,却能构筑成一个完整的语境体系,并以毁三观贯穿始终。比如,他的“谁敢惹我,我打断他腿”,是在佐证他的“无论多大的官,我站在那,谁都不敢说我”的“效果”。继而得出告诫学生的结论,“同学之间没什么可比的,只要奋斗,谁都不能把你怎样”。尽管武老师指给学生的“奋斗”概念模糊,但明眼人一听便知,这“奋斗”的潜台词更多是让学生向“天不怕地不怕”要本事。很显然,这种狂妄教唆,是以毁三观为基调,充满了灰暗和罪恶。

  既然武老师的酒话连篇,能够自成语境体系,能够紧紧围绕毁三观,说明他绝不是因醉酒错乱出的胡言乱语,而是在借酒把积淀已久的内心世界展给人们看说给人们听。这种植根于心灵的病态显然不好救药,因此菏泽一中对武老师作出解聘处理是应该的。只是在笔者看来,菏泽一中仅解聘吴老师还远远不够,当地教育部门还应认真调查他的教师资格是否也像“混社会”那样“混”来的?如果是,那就该立马取消其教师资格;如果不是,他目前也已不具备当老师的资格,也有必要考虑取消其教师资格,或限制其在一定时间不能从事教育工作。毕竟,老师不仅教书,还要育人,如果品德有问题甚至毁了三观,那不仅会教坏孩子,还会毁了教育事业,须臾来不得半点马虎。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