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拖车费”难道就治不住了吗?
时间:2016-12-06 17:50:16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今年4月份有大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侧翻,潭耒高速衡阳施救站收取3万6千元高额施救费,报道播出后,湖南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对施救公司进行了处罚,两名责任人被清退,多名负责人受处分。国家发改委还将此列入典型乱收费事件进行了通报。省发改委进一步明确了高速救援收费标准,可最近又发生一起“天价拖车费”的投诉,事发地还是潭耒高速,还是那家救援站,这一次是4万元施救费。(据12月5日澎湃网)

  还是熟悉的救援站,还是熟悉的“天价拖车费”,只是金额略有差异罢了。对于“天价拖车费”,公众都已见怪不怪了,各地均曝光过类似案例,情节也大同小异,都是在高速路段上发生车祸后,救援公司出车拖运事故车辆,可价格却狮子大开口,动辄就是数万元、数十万元之巨,令人难以承受。而且,被曝光的“天价拖车费”只是少数,事实上还有很多案子,都如同海水下的冰山,未被人知晓罢了,可司机却深受其害。

  此次被曝光的“天价拖车费”涉事救援站,早在4月份就犯过事,不仅被媒体曝光,还遭受发改委的调查和处罚,责任人亦被清退和处分。应该说,这种已经被列为负面典型的救援站,理应吸取教训,依法规范化经营,避免重蹈旧辙才是。可偏偏就是恶习难改,再次被曝光发生“天价拖车费”事件,金额比上次还要高一些,工作人员态度依然强硬,“这官司你打到湖南省去也没用”,最终在媒体曝光和路政人员介入下,才将费用降低到23637元。

  救援站和路政给出的费用不同,乃是依据的收费标准不一,而二者相差1.7万元之多,可见救援站开出的价格太高,远远超出湖南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属于典型的乱收费行为。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就下发过《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曾发起过整治行动。可现实却不甚理想,各地“天价拖车费”依旧频频曝光,规范化收费沦为纸上谈兵,司机仍然被当做“唐僧肉”。

  为何“天价拖车费”屡禁不止?从媒体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是救援公司处于垄断地位,很多地方的高速公路路段,都指定由一家救援公司负责,独门生意缺乏竞争压力,价格自然随心所欲,暴利顺应而生。而且,救援公司能够有底气狮子大开口,往往也跟交警部门、路政部门有利益瓜葛,甚至就是其下属单位,或者领导亲属开办,都是自己人,当然要胳膊肘子往里拐,如果没有媒体曝光的话,司机是很难讨回公道的。

  可见,并非“天价拖车费”治不好。关键是要打破垄断格局,避免独家垄断,开放救援市场,引入自由竞争机制,让市场来调节价格。同时,必须斩断官商利益链条,交警部门和路政部门不再监管救援公司,将公益道路救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救援则由工商部门监管,从而摆脱行政与市场的利益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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