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偷走了“不满意单位”的牌子?
时间:2016-12-09 18:16:50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人大代表给驻地单位投票,10个单位中只有交警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12月1日,榆阳区小壕兔乡人大举行例行民主评测会,驻地的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然而,“不满意单位”的牌子在交警中队墙上挂上第二天就不见了。(12月9日《华商报》)

  这块“不满意单位”的牌子,是当地人大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经过评测授予驻地交警支队三大队的。由此可见,这块牌子既不可以随便挂,也不可以随便摘。然而诡异的是,这块牌子被人大代表挂上的第二天,就在该交警支队三大队的墙上不见了。

  很显然,像这种牌子论实际价值值不了几个钱,小偷断然不会去偷。但论其惩戒价值,那可是挂在谁的墙上谁难受。由此不难推断,是谁偷走了这块牌子。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没有可掌握的证据,这块牌子的消失最终成了“都不知情”。

  在笔者看来,再追究谁偷走这块牌子已显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其背后折射出的那份任性与傲慢。这一任性与傲慢,有可能是哪位领导授意的,也有可能是被一贯的特权思想给宠的。但无论属于哪种情况,都是对大人监督的不屑一顾,都是对民意的巨大排斥。可以想见,就这样的做派,还能指望其通过自身整改,成为人民“满意单位”?

  诚然,这种朝挂夕摘式偷牌,不可能偷走人民心中的“不满意”,更不可能阻止当地人大继续履行监督职能。他们除了给人留下掩耳盗铃的笑柄,暴露出任性加傲慢的本色外,实在没有其它“看点”。要命的,这一“看点”只能换来官究民讨,最终加重那块牌子上的不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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