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谨慎定性陕西公厕爆炸事故
时间:2017-01-03 14:30:41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2016年12月31日,横山区横山街道办杨市沟一公厕垮塌发生爆炸引发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据横山区委宣传部通报,经榆林市专家组调查分析,公厕内经过长期积累形成了爆炸性混合物环境(主要成分为沼气)导致,属意外事故。(1月3日西部网)

  这起公厕爆炸事件,已被榆林市专家组定性为意外事故,主要是由公厕内长期积累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环境导致。毫无疑问,榆林市专家组的这一定性,已经把人为因素排除在外。换句话说,它就如同天灾是不可抗力的,一定会少了追责和吸取教训。

  但在笔者看来,公厕建设具有同质化特性。也就是说,在一座城市,一张图纸建多个公厕,应该是比较常见的。这就不得不让人们产生一个疑虑,专家组把其中之一的公厕爆炸定性为意外事故,是不是就意味着这种意外不会发生在同质化的其它公厕身上,公众在上这类公厕时也无需多加小心?因此出于绝对安全考虑,笔者建议专家组,还是谨慎定性这一事故的好。

  依笔者之见,在对这起公厕爆炸事故定性前,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查清。其一,这一公厕在设计上存不存在弊端。比如,在公厕的排泄管道与化粪池间,有没有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有没有留足该有的通风口?以便远离和稀释那些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在设计和建造上,没有考虑到这些安全隐患,显然将该公厕爆炸定性为意外事故是不恰当的,应该追究设计乃至承建者的责任,并加以改造这类同质化公厕。其二,即便设计不存在弊端,也不排除在维护和管理上存在漏洞。比如,由于疏于对排泄管道和化粪池的清理和疏通,让排泄物长期淤积,以至堵塞了设计中的通风口;或公厕的淤积已经预警到不能再使用,却没被管理者及时发现并采取停用措施。这依然属于人为因素导致的爆炸,将其定性为意外事故也是不恰当的,应该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总之,公厕因涉及面广、同质性强、接纳公众多,决定了它的使用安全问题非同儿戏。因此,为了给公众创造一个安全入公厕环境,彻底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专家组有必要谨慎定性这一事故。而不是草草下个结论,然后息事宁人了事。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