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取钱》“地域歧视”,多半是神经过敏
时间:2017-02-08 17:50:41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小品《取钱》中骗子说的是河南话,西安河南籍律师以“地域歧视”、“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电视台和该小品编剧及演员,向所有河南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一元。(2月8日《华商报》)

  谁都知道,小品乃文学作品之一,其内容多半是虚构的。同时,为了增强喜剧效果,小品使用方言,基本都成为标配。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觉得,只要小品没有指名道姓贬低哪省人或哪个人,大可不必去较真,更不可对号入座去谈什么歧视。

  然而,西安河南籍律师张华山却与小品《取钱》较上了真,他抓住小品中的骗子说的是河南话,就以“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发起状告。问题是,该小品中的骗子仅说了几句河南话,真就构成“地域歧视”,真就“侵犯河南人名誉权”?这事有必要说道说道。

  首先,就事论事讲,该小品中的骗子方言,是由编剧魏新配的音。魏新是山东人,因故乡毗邻河南,才说出了接近河南话的山东话。这就犹如广东白话,不仅广东人会说,还有香港、广西人也会说一样,能由此判断,说广东白话的人都是广东人?更值得注意的是,骗子骗钱无所不用其极,其为了迷惑和欺骗不同地域的人群,完全有能力学到和使用不同地域的方言。我们能由他们行骗之需所使用的不同方言,就去相信和断定其就是哪里人?这难免有点弱智了吧。

  其次,不光是在小品中,就算在影视剧中,为了刻画人物和追求语言效果,也会常常使用方言,当然使用这些方言的,既有正面人物也有反面人物。如果人们仅乐见于正面人物说方言,却见不得反面人物说方言,并将其与“地域歧视”和“侵犯名誉权”挂钩,这是不是也算一种不公平?如果我们认同这一单边逻辑成立,若把《取钱》中的骗子方言改成普通话或英语,那岂不成了歧视国人和国际友人,这又该是多大的罪名呢?

  所以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可以断定,张华山的状告,不是为了个人炒作,那便是神经过敏。而从张华山在报道中表露出的想法看,他早就看不惯拿河南人调侃,早就不满于河南人被妖魔化。由此不难推断,多半是该小品的骗子方言,又触碰到了他的神经,从而引发神经过敏。有道是,与其神经过敏的为“歧视”告来告去,不如自己先做好河南人,用自己的良好品行去为河南人正名,这才是挽回名誉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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