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地域歧视”?别那么玻璃心!
时间:2017-02-08 17:53:14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2017年北京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小品《取钱》中骗子打电话时说的是河南话,引起网友热议。2月7日,西安一河南籍律师以“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北京电视台和该小品编剧及演员,向所有河南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一元。(据2月8日《华商报》)

  小品本质上属于艺术创作范畴,内容以虚构为主,虽然其中的生活背景、情节等有一定的现实元素,但观众大都知道是假的,乃是艺术家对生活的提炼,并不完全当真。如果仅凭小品里的骗子说河南话,就认为是在搞“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那也太玻璃心了,或者说根本不懂艺术创作与现实社会的差别,乃是牵强附会所致,亦有借机蹭热点、炒作的嫌疑。

  国人在海外旅行的不文明行为,只是个人现象,只能说明其素质太差,并不能代表所有中国人。与此一样,小品里的骗子也是个人形象,其诈骗行为乃是个人所为,并不代表整体河南人或其它地域的人。而且,在现实中,骗子亦是各地都存在的,并不局限于河南一地,各地媒体曝光的骗子案例,民众早已耳熟能详。如果单论电信诈骗的话,大家最熟悉的也是福建安溪,甚至被称之为“电信诈骗之乡”,但也没有多少人把福建人都视为骗子吧。

  而且,小品《取钱》的创作者也澄清,骗子的口音是自己的家乡话配音,乃是山东话,与河南话接近罢了。现实中,华北平原地区的方言,有很多相同之处,出现这种误解,也是正常的。可见,该律师的诉讼基础存在瑕疵,连河南话和山东话都没分清楚,就来“找茬”,实则是牵强附会、捕风捉影之举。何况,广大观众也不认同小品存在“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大都认为只是一个娱乐节目罢了,没必要上纲上线的。

  艺术创作拥有自由权利,创作者可以根据艺术需要,合理虚构情节和人物,只要符合艺术规律和法律即可,他人则无权干涉。当然了,每个人都艺术作品的理解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和认知,发表自己的观点,批评或赞美均可。如果小品《取钱》因人设造成所谓的“地域歧视”、“侵权”,那赵本山以前的小品,掺杂很多嘲讽残疾人、东北人的情节,问题岂不是更严重?

  我国艺术创作环境本就缺乏足够的自由度,艺术家受到各种限制,难以自由发挥,各地电视台的春晚节目更是戴着枷锁跳舞,不敢也不能逾越各种政策红线,以前辉煌一时的相声、小品,均沦落为挠痒痒的玩意。小品《取钱》的创作水准和艺术价值暂且不提,至少要维护创作者仅有的一点自由度吧,别再苛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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