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操作“马大哈”父母入刑
时间:2017-03-02 17:32:24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豫网2月27日发生在天津市南开区的两名儿童坠亡事件,再度将儿童监护人疏忽应承担何种责任的话题放置于舆论的焦点。这也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铀牵头,并联名曾蓉、刘建军等13位全国政协委员,向本次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呼吁追究失职监护人的责任。(3月2 日《成都商报》

  客观而言,未成年人发生意外,一旦追究起责任,一定会牵扯到监护人。毕竟,孩子的安全,监护是保证,孩子在监护中出了事,监护人岂能无责?从这一点上说,为了强化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提案让“马大哈”父母入刑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有两个现实问题必须考虑到。其一,让“马大哈”父母入刑,真的会强化他们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在笔者看来,效果一定是甚微的。理由在于,“马大哈”父母在监护孩子上“马大哈”,并非是他们对孩子缺失爱造成的,而是性格使然。换句话说,像这种父母干什么事都“马大哈”,怎指望法律能改变他们?正所谓秉性难移。并且还可预见,他们在面对入刑上同样也会“马大哈”。因此站在预防的角度讲,与其让“马大哈”父母入刑,不如变更监护人来得实在和管用。

  其二,既然是性格决定了“马大哈”父母不能称职监护人角色,法律还要强推其入刑,那么带来的后果必然是让一个破损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况且,这种连坐会对我国传统道德带来巨大冲击,会让更多的祥林嫂失去了阿毛又坐牢。这从道义上说,不可能得到多数人支持和答应。更值得一提的是,从目前我国带孩现状看,一般是由隔代包揽。当孩子发生意外,追究监护人责任时,应该把账记在孩子的父母身上还是隔代身上?如果把账记在父母身上,显然会带来年轻父母为了当好监护人,无法正常上班的社会问题;没有把账记在隔代身上,他们不仅显得冤枉,还会失去带孙乐。如此一来,这一入刑带来的是逼着社会改变带孩现状,同样难以被大多人所接受。

  鉴于以上认识,笔者觉得,在对待这一入刑问题上,必须认真调研,谨慎操作,坚决杜绝带来负面效应、引发社会问题。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