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公租房不建游泳池”是得陇望蜀
时间:2017-09-02 08:33:23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近日,有市民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公开信箱里发文称,重庆在全国是有名的火炉城市,每年夏天都要连续高温达40度。中低收入群体公租房小区住户有六七万人不等的特大小区,为什么都不修建游泳池?信中表示,“中低收入群体都不怕热吗?中低收入群体的孩子们就该热吗?为弱势群体孩子修建一个游泳池,夏天孩子也有去处。”(9月1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各地政府推出的公租房,是为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问题,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建设公租房需要政府投资,这就决定一时间不可能完全解决所有人的住有所居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政府要拿有限资金去解决更多人的住有所居问题,势必就要控制公租房的面积和档次,因此也就有了“公租房是政府面向社会解决群众保障性住房”这一定义。既然是保障性住房,显然不能跟高档小区的商品房相比,因此说来,重庆这一市民写信建议政府在公租房小区修建游泳池是得陇望蜀。

  面对该市民的建议,笔者以为,重庆房管局回应的“如来信人对居住环境不满,建议自行购买带有游泳池的高档小区住房”是没毛病的,起码是话糙理不糙。理由在于,公租房与商品房是有质的区别的。前者的产权在政府,且属倒贴或让利性租赁;后者的产权在个人,是拥有者用自己的钱从市场购得。这就犹如一个吃低保的人,看到富人家花天酒地,也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这讲得过去吗,能这么攀比吗?正如有网友评论的那样,“如果给公租房住户等同于商品房住户的权益,是对奋斗者的不公平,也是对市场竞争精神的伤害。”由此可见,该市民的得陇望蜀不仅选错了对象,还胃口大到不可想象。

  那么如何才能让该市民在这一攀比上获得心理平衡?在笔者看来,有两条路可以走。其一,从即日起发愤图强,努力拼搏,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去创造财富,然后购得心仪的豪华大宅。其二,如果不具备这个能力,或暂时无法实现这个梦想,那就回到现实中,多想想国家推出公租房的初衷和善意,然后再多去看看还有多少人连公租房都一时争取不上。笔者可以肯定,倘若该市民仅做到最后一点,就足以让得陇望蜀变为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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