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应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时间:2017-09-04 08:29:48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韩为卿

  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国歌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我们的国歌迎来了一部专门的法律。

  国歌法对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约束,同时,也明确了不得奏唱国歌的场合,如,国歌不得用于商标和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合的背景音乐等,要保证国歌的尊严,维护国歌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国歌法同时鼓励国民唱国歌、爱国歌,媒体应积极宣传国歌法,在奏唱国歌时要有仪式感,以维护国歌的严肃性和神圣性。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团长于海曾连续提案,呼吁给国歌立法。他表示,国歌是国家的第一声音,是国家声音的标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是的,那庄严、熟悉的旋律,每天清晨在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上奏响时,在为祖国争得荣誉的体育赛场上唱起时,在伴随着三军仪仗队的分列式步伐奏唱时……亿万国人无不心潮澎湃、亿万国人无不自豪骄傲!

  而为国歌立法,是一种深藏于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民族情感,更是一种在民族危亡时刻奋起图存取得最终胜利的历史记忆。中华民族五千年不屈的精神气节,千千万万为民族慷慨奉献的血性,全都在国歌中。

  如火如荼的惨烈战斗场景已定格在民族史册中了,但是爱国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没有变,国歌的旋律应当融入国人的血脉中一同脉动,国歌应是全国人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此外,我们也应当从淡漠了的国歌意识中感受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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