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坐头等舱警示完善法规
时间:2017-10-22 09:45:43 | 来源:东方网  | 作者:王甄言

   一名因拖欠700多万元债务拒不还款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人员名单的女老板,近日乘坐头等舱下飞机时,被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依法拘留,并处以10万元罚款。(新华社10月21日)

  “老赖”有钱坐头等舱,无钱还欠款,摆明了要一直拖欠下去,也摆明了无视法院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种人,法院不能容忍,必须穷尽一切手段找到这种“老赖”,然后,及时依法对这种进“老赖”行严厉严惩,既让“老赖”尝一尝逃避债务的严重后果,并让“老赖”感到可怕,进而对其他“老赖”产生警示作用,又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制尊严,值得点赞。

  这件事过去了,却留下了诸多未竟之问。首先,“老赖”用护照逃避征信网络,暴露征信体系存在漏洞,亟待堵上。其次,对拖欠700多万无欠款的“老赖”来说,罚款10万元或许不够利息,拘留时间太短恐怕无法折抵其当“老赖”拖欠700万元欠款的严重后果,所以,是时候完善法律法规,以真正有威慑力的法律法规惩罚“老赖”,才能对“老赖”产生足够的震慑力。

  “老赖”不是不知道逃避欠款会受到惩罚,包括贷款、高消费、被拘留、被罚款等,但是,“老赖”并不畏惧这些,不能不怀疑现行法律法规对“老赖”的惩罚畸轻,“老赖”们觉得违法成本不高,所以不仅与法院玩躲猫猫游戏,而且,还敢钻法律空子,依然高消费,比如另辟蹊径通过护照购买头等舱机票,逍遥快活。“老赖”这么干挑战法院权威和法律尊严,也撕开了征信制度的口子。

  所以,面对“老赖”问题,法院不仅要花大气力寻找“老赖”的下落,了解“老赖”的经济赔偿动力,敦促“老赖”及时还款,对拒不还款的,要用活用足法律法规,依法对“老赖”给予“封顶”式的惩罚,让“老赖”为其拖欠行为和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老赖”产生畏惧,并警告其他“老赖”,不及还款当“老赖”,后果很严重。而且,还要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对“老赖”的惩罚效果,如果惩罚乏力,当“老赖”的违法成本太低,就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从而更有力有效地打击“老赖”,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尽管征信制度已经发威,但是,“老赖”之所以敢顽固地“赖”下,不能不怀疑当“老赖”的违法成本太低,如果适当加大当“老赖”的违法成本,又辅之更有效的办法,惩罚“老赖”就会更给力,当“老赖”的就少了,或者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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