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湖南新田县委原书记龚新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终审宣判,此人获刑11年。日前,该案判决书公开了诸多细节。看法新闻记者发现,龚新智贪恋女色、喜新厌旧,与十多名女性有不正当的关系,最多时与4名女性同时保持情人关系。至于其妻周某宁“精神上得不到安慰时,就想从物质上寻找满足”,也因受贿7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11月23日《法制晚报》) 这位有着十几名情人的县委书记,东窗事发后也牵出其妻受贿76万元。然而他在忏悔时,却这样陈述妻子的受贿理由:“我常年在外寻花问柳,没有给妻子感情上的温暖,她在精神上得不到安慰时,就想从物质上寻找满足,从收受红包礼金到接受巨额贿赂。” 如果说,这一受贿理由是出自龚新智妻子之口,笔者还有理由相信那么一点。毕竟,你在外面寻花问柳都不要这个家了,我干嘛不借你的“招牌”去捞一把。大不了最后劳燕分飞,到那时我总不至于净身出户。可现实是,龚新智的妻子为了顾及他的前程,泪都可以往肚里流,又有什么理由为其制造受贿案件?最关键的是,受了贿是要替人办事的,龚新智能一点都不知情,一次都没出手相助? 由此可见,妻子在“精神上得不到安慰”就去受贿,十有八九是龚新智杜撰出来的。事实上,案发前龚新智只知围着情人转,哪会有时间跟妻子说枕边语,案发后他又不可能再有机会与妻子独处,谁会相信这受贿理由是他妻子告诉他的?更逻辑混乱的是,“精神上得不到安慰”,岂能成为受贿理由?如此说来,一个人寂寞不也可成杀人理由!况且需要追问的还有,你的妻子是因“精神上得不到安慰”去受贿,你的女儿和情人也都受贿,难道她们也缺少精神安慰? 龚新智身为县委原书记,起码在哲学上是过关的,不可能有这般混乱逻辑。现在的问题是,这一不可能为何在他身上变为可能?在笔者看来,他极有可能为打这样几个算盘。一是想撇清妻子受贿是受自己支使,以便在审判时减少自己的罪责。二是他自知养情人已很愧对妻子,又因他败露牵出了妻子受贿。他如此杜撰妻子的受贿动因,是为折其罪做最后弥补。三是他一人当官已导致全家受贿,还包括情人。他这样做也不排除为即将创纪录的“全家腐”,作洗清一个算一个的努力。 总之,不管龚新智妻子的真正受贿动因是什么,也不管龚新智为何搬出这般混乱逻辑,他既养多名情人,又导致“全家腐”是不争的事实,且分别得以宣判。可以说,他这一混乱逻辑,非但没有救了他和他的妻子,反而让人看到了他的忏悔无诚意。好在,11年的牢狱足有时间忏悔,那就好好补上“逻辑混乱”这一课吧。 |
- 上一篇:为交警开“违章通知单”,这项社会监督做得好
- 下一篇:“付硬币表达不满”,损人不利己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 共有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