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保险”必须杜绝
时间:2017-11-25 07:23:24 | 来源:豫网-河南门户 | 作者:刘新平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启动,按照缴费标准,城乡居民每人每年180元。可是,临颍县的一些乡镇村民在缴纳180元费用时,还要另外缴纳10元钱的保险费,还“必须得缴”。并且村民们缴完这10元钱的保险费后,仅收到一张收据,没有正规的发票和保险手续。(11月15日《漯河晚报》)

  对于这样的“保险”能否起到保险的作用,村民们是很担心的:“缴了钱,最起码给个正规发票,还有保险手续吧,将来用得着的话,没手续怎么享受保险啊?”其实有这样想法的,恐怕不仅仅是“被保险”了的村民,稍微有些保险常识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

  既然村民们是“被保险”,“投保”的手续不正规,没有合同,显见并非出自村民们的本意,那么,这些村民为啥又“被保险”了呢?

  临颍县地税局有关人员在回答记者采访时的说法,似乎可以解释这一现象:“当初有一家保险公司的人员找到我们,想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捆绑统一缴纳,被我们拒绝了。”

  地税局拒绝了保险公司的做法,是不是有什么人接受了这种做法,并且将其付诸实施了呢?这并非臆想。

  其实,有时候必要的人身保险还是必要的。为了增加收入,不少村民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所做的许多还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空作业,比如高楼清洁、高空脚手架作业等。

  只是,购买相应的保险,必须按照规矩来,而不是和国家规定的利民政策进行捆绑。若这样,除了有“搭车收费”、增加农民群众负担的嫌疑外,保险公司和负责收费的人员是不是还有利益关系,恐怕也是不能避开群众怀疑的。

  一份10元钱的保险,看似金额不大,却关系到千家万户,更关系到民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说:“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要想杜绝类似“被保险”这样的“搭车收费”现象,仅靠一纸文件或靠一些人自觉,显然不现实。

  这时就不仅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乡镇一级的党委政府也应主动发挥其管理职能,要能预见到可能发生的问题,让群众有知情权与选择权。对于哪些钱该交,该交多少钱,哪些收费属于自愿,要让群众清楚明白,否则,就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本该属于市场的东西,就应该让市场发挥作用。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唯有公开透明,才能让人民群众明白什么样的事情可以拒绝掏腰包。

  一份金额不大的保险,看似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是关乎民心的大事。我们党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迈进,努力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论是乡镇一级政府还是村“两委”,都必须按照纪律和规矩来,绝不能容忍“搭车收费”乱作为。这样才能让老百姓享受发展带来的成果,拥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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