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混“毒品圈”,敲响监护警钟
时间:2017-12-18 16:59:37 | 来源:豫网-河南门户 | 作者:王恩亮

  有吃有喝,每天还有100元工资,3名不愿上学的在校中学生竟拜毒贩为“大哥”,当起“马仔”贩卖毒品。近日,勉县警方破获一起团伙贩毒案件,抓获6名贩毒嫌疑人,其中3人还是在校中学生。(12月18日《华商报》)

  从报道来看,这3名中学生帮毒贩贩卖毒品并非偶然。他们先是不愿上学,然后就不时混迹社会。毕竟混社会是需要花销的,于是才被毒贩盯上,在有吃有喝,每天还有100元工资的诱惑下被发展为“马仔”。

  最令人痛心的是,因这3名中学生年龄小、心智还不成熟,非但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而且还把能混入“毒品圈”视为很自豪的事情。便在毫无法律观念,在对毒品的危害性缺乏认识中,一次次被毒贩所利用,甚至主动拜毒贩为“大哥”,甘当其“马仔”。

  毒贩把贩毒的黑手伸向中学生固然可恨,也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返回头讲,身为对他们有监护责任的家长和学校,难道就不该反思吗?毕竟中学生每天就那“三步曲”,家中—学校—上、放学路上。如果家长和学校各自肩负起监护职责,并实现无缝隙对接或过问,这3名中学生还有机会混社会?更莫谈充当毒贩的“马仔”。

  遗憾的是,从民警了解的情况看,这些充当“马仔”的中学生,要么是留守儿童,要么生活在单亲家庭,要么父母忙于工作和生意,根本无暇顾及他们。这就难怪了,就这样的家庭背景,又怎么可能不疏于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又怎么可能不让孩子在无约束和不明事理中去变野、学坏?

  无疑,这一事件敲响了对中学生的监护警钟。这就告诫所有中学生的父母,你们单亲也好,在外地谋生或忙于生意也罢,都不能成为疏于监护孩子的理由。这不仅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更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任何人都不能缺位,也不可托人代替。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天下有几个父母不是为了孩子去打拼。但是当你们的打拼是以牺牲监护孩子,以及脱管后让他们变野、学坏为低价,这样的打拼还有意义吗?因此说来,若父母真心为孩子好,首先要对其保护好,让其学好,而做好这一些,绝然离不开监护和管教。

  当然,这一监护警钟也敲向了学校。毕竟中学生的一半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学校对他们同样有着监护责任。这就告诫学校,监护学生既不是一句口号,更不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出了问题学校同样要担责。这一事件给学校的最大教训是,倘若学校上点心、负点责任,包括对学生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都多一些监督和过问,并及时向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和求证,这3名在读中学生还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因此可见,“重教疏管”永远是学校的大忌,必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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