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委如何深度融合?
时间:2018-03-26 08:08:00 |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 作者:周永伟

  设立国家监察机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机构的整合、人员的安排,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组织融合的关键所在。如何通过优化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做到纪委监察委深度融合是改革过程中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洛阳市西工区监察委挂牌成立以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全面深度融合为主线,注重执纪执法衔接贯通,突出党纪政务合力齐发,纵深抓好内部协同,着力推进高效运转,高标准高质量组建一套整齐划一、步调一致的基层监督全覆盖网络,形成纪法衔接互为贯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的新局面。

  抓交叉配备,混合编成促融合

  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效应,干部是否深度融合是关键。西工区将19个转隶编制纳入区纪委,明晰内设13个综合部门和执纪执法部门特点,综合考虑全体人员年龄结构、专业背景、经历特长等因素,进行混合编成、交叉配备,实现因事择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合理搭配,目前,已组建的两个执纪监督室、3个执纪审查室以及审理室均实现纪委监委人员的“一对一”交叉搭配。对整合的10个执纪执法部室,从信访室、执纪监督室、案管室、执纪审查调查室直至审理室,每个执纪执法环节均由纪委监委人员共同参与。突出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整合之后,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全体人员75%,实现机构资源、人员队伍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

  抓全员教育,业务学习促融合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通过学习培训和思想发动,切实做到思想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明确一名纪委监委副职牵头抓总,利用每周二“晨读”、周工作例会、案情分析会等形式,以上率下推行全员常态学习教育,开设纪委监委学习月活动,明确一个学习专题。聚焦执纪执法实践运用,围绕《党纪处分条例》、《刑法》第八和九章以及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执纪执法人员切身教、结合具体案例审理定性深入讨论。通过集中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人手一册机关作风纪律管理办法等形式,详列纪检干部负面清单,每堂一案,用身边“活教材”警醒全体人员,固化根植于内心的修养和无需提醒的自觉意识。

  抓对接沟通,感情交流促融合

  加强沟通交流,掌握思想动态,是队伍融合的重要手段。利用主要领导集中谈心、分管领导逐一谈话、交叉配备人员“一对一”交流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思想交流和感情互通,对自身的经历阅历、性格特点、工作专长等进行坦诚交流,彼此增强认同感和融入度,助推纪法合力不断提升。在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周工作例会等活动进行互通有无的基础上,创新推行“我的转隶第一案”现身说法、交叉协同执纪监督检查实践、执纪执法谈话技巧模拟等活动,交流方式方法,分享成熟经验,持续弥合纪法衔接和思想融合。

  抓执纪执法,工作实践促融合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力量,不仅是面上机构、人员的整合,更在于执纪与执法的统一。一是融入监督检查。坚持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共同职责,突出重要节点、关键人群和窗口单位,组成由纪委和监委人员一一搭配组成的执纪监督小组,划分为五个协作区开展明察暗访,在互促互学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融入审查调查。以办好“转隶第一案”为入门课,在外围调查、谈话询问、证据收集等过程中,推行协同审查、跟案互学、交叉办案,注重发挥纪委人员查处违纪案件和监委人员查处违法案件的经验做法,集聚党纪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密性。三是融入审理定性。将2名转隶干部分别纳入监察委成员和审理室,对移送审理案件由纪委和监委3名人员共同组成审理组。

  抓言行底线,严格纪律促融合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远不只是组建机构那么简单,而是要探索一种全新的体制和路径。在工作中实现执纪执法有机衔接、配合,必须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作风融入。严格执纪执法规范。对照省《执纪工作规则》、市《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通过对每一起已办结案件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进行检查,推动执纪执法规范有序,突出执纪审查底线思维,强化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安全防范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主动向市纪委报告、坦诚接受区委监督、公开接纳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将纪委监委人员履行主责主业、作风纪律建设和“八小时之外”情况,置于常态监督之下,对全体人员周出勤和月季出勤情况公开通报,主动接受内外监督。严守作风纪律底线。坚持“五个过硬”的要求,对照“五个禁止”和“两个严于”的要求,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坚决铸就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切实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形成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强大合力。(作者为洛阳市西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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