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元标准”不是“天价片酬”?
时间:2018-08-13 06:25:03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王捷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共同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首次明确了演员的最高片酬限额,即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见8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

  三家视频网站、六大影视制作公司等九家公司联合发布声明,共同抵制“天价片酬”,或为行业自律开了一个头,接下来或许有更多行业自律行动、集体行动,把遏制“天价片酬”的政策要求和舆论呼声落实到行动上,最终真正拽住脱缰的“天价片酬”,促进影视行业合理发展。因此,此举值得肯定,但是,其倡导的“片酬标准”是否合理,恐怕值得商榷。

  仔细观察发现,不论是去年印发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还是今年中央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整治“天价片酬”的决策,都没有对单个演员的片酬标准作出具体限制,因此,单个演员的具体片酬标准以多少为上限,并没有参照。九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相当于为单个演员的片酬确定了两个上限标准,即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上限为100万元,总片酬上限为5000万元。这无疑将会成为行业演员的“片酬标准”。

  那么这个标准是否合适,还要三思。譬如,要厘清什么是“天价片酬”,即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与总片酬分别达到多少属于“天价”,要有一个公众认可的参照。当下恰恰缺少这样的参照,由九家公司自定一个5000万元的“片酬上限”标准是否合理,不能不考虑公众的感受,更不能脱离国民劳动收入报酬行情。

  至少在笔者看来,单个演员拍一部影视剧的总片酬高达5000万元够吓人的,虽然这与之前上亿元的片酬相比的确已经“腰斩”了,但是,相对于其他行业,5000万元的片酬“上限”仍然还是“天价”。因此,虽然九家公司开了行业自律的头,但是,5000万元的上限标准,并没有真正动摇“天价片酬”的根基,不得不说这个头开得不好。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