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广告需要硬监督
时间:2018-10-22 08:05:07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余明辉
《一大清早女儿对妈妈说了一句话,妈妈瞬间落泪!你家孩子肯定也对你说过》,看似一则暖新闻,实则卖北极甜虾的;《七夕致爱人:我想从容地度过这一生》,看似“小资”满满,却是卖香皂的……新媒体广告软文的泛滥不仅引起了受众反感,更重要的是造成大量“带病”“带毒”广告隐藏其中。(据10月21日《法制日报》) 新媒体软文广告并非政府监管的法外之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都有明确规定。在这一前提下新媒体广告软文之所以泛滥,笔者以为新媒体平台没有履行主体监督责任是根本原因。新媒体软文广告发布流程背后存在一条利益链:新媒体经营者发布软文广告的效果越好,收取的广告费就越高,作为新媒体运营和监管平台,借此能获得更多的平台流量以及经济抽成等利益。显然,在这一利益链条中,新媒体背后的服务平台起着承上启下作用。如果新媒体平台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软文广告发布的主体监督职责,何来违规的软文广告发布? 因此,要想净化新媒体软文广告,强化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主体监督责任是关键一环。对违规发布软文广告的新媒体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失职代价和违法成本,让新媒体平台自觉担负起监督主体责任,新媒体软文广告才没有生存的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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