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平台尤需责任担当
时间:2019-07-19 08:39:13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杨玉龙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网络支付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餐厅应运而生。人们只需通过手机或电脑,在互联网上就可以订餐叫外卖,甚至不用打电话就可以实现快捷的订餐服务。网络餐厅的大量出现满足了人们的需求,特别是给城市广大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毋庸置疑,网络餐饮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小觑。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通过对监测到的52836条敏感网络餐饮舆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现,网络餐饮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卫生安全、不正当竞争、套证或假证经营、订单配送问题、侵犯个人隐私、外卖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维权举证难七个方面。这不仅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而且还会影响到行业发展。

  据7月14日《法制日报》报道,网络餐饮行业中无实体店铺、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黑餐馆”“幽灵外卖”屡禁不绝,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网络餐饮平台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导致部分脏乱差的“黑餐馆”混入平台经营。

  基于网络餐饮经营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网络餐饮难免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有效查处难等问题。这意味着,确保网络餐饮安全,既离不开有效的监管与执法,更须经营主体强化法律意识,切实履行好审查义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可见,网络餐饮平台尽到审查义务,“幽灵外卖”就不会出现。

  而让网络餐饮平台切实尽到审查义务,须强化监管与执法。目前来看,一方面是全程控制全程监管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是执法技术难度大。这就难免会导致监管执法跟不上网络经营业态的变化。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通过在监管体系、政策和制度设置上与时俱进,力争实现全程控制与全程监管,以倒逼相关企业履行好自身法定责任。无论从行业发展来讲,还是从个体经营来看,网络餐饮平台均不能患上“责任缺失症”,这不仅需要行业企业自身努力,更须监管执法与时俱进,以消弭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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