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另眼看“留痕”
时间:2019-08-12 10:46:53 | 来源:豫网-河南门户 | 作者: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巡视巡察”栏目刊发《在安徽南谯:压减考核指标 严防"痕迹主义"》一文,文章写到:“压减考核指标,严防‘痕迹主义’。截至目前,全区比去年同期减少发文518个、减少会议148次。针对区住建、城管等部门处理群众投诉相互推诿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快查严处扶贫、扫黑领域问题,给予党纪处分2人。”

  据悉,不少地方出现以“痕迹”论政绩、在“痕迹”上绣花等现象,繁衍出“微信QQ工作群奴”、“造痕能手”等群体,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包袱”,党的形象和干部作风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痕迹主义”已成为形式主义新变种,应当警惕。这些年,不少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反映苦于种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难以集中精力抓发展、抓大事。首当其冲的是事事要“台账”、处处要“留痕”的“痕迹主义”,必须切实叫停。

  可是,“痕迹管理”本来是加强过程管理的一个手段,工作中自然留下“痕迹”,通过有迹可循进行管理,本身并没有错。

  笔者认为,基层公职人员要另眼看“留痕”。“留痕”不是为了迎接检查,也不是基层干部升迁的“政绩”,“留痕”要留给自己用,“留痕”是促进基层干部,尤其是年轻基层干部在反思中成长的“催化剂”。

  “留痕”是基层年轻干部且行且思的重要凭证。有利于增强工作的执行力,也是进行跟踪检查、跟踪督办,弥补不足的原始凭证。

  “留痕”是自我保护的重要证据。痕迹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凸显对工作的责任心,为提高管理职能留下可供考察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可能在关键时候有“用武之地”,甚至是界定责任和实施问责、追责时的有力物证,它可能是免责和追责的“挡箭牌”,也可能是让事实说话,保护自身的“法宝”。

  “留痕”是促进成长的“催化剂”。“留痕”有利于提高自己,学会在布置中找到核心,把每天的工作情况、接触的重大事情、领导交办的事情详细记录在册,除了自己踏踏实实的工作外,养成勤动手、勤思考来不断完善自己。

  由此可见,“留痕”是履责的一种表现,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是年轻干部自我发展的需要,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处理好痕迹管理的度。作为公职人员要强化担当作为的责任,不能利用“痕迹管理”,一昧将责任转移。要本着为事业担当、为百姓尽责的原则,务实抓、抓落实,不以“迹”为“绩”,在对基层公职人员的考核要时要多问“苍生”少问“留痕”!

  (文|陈俊如)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