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居民生活在小区“未老先衰”的恐惧中
时间:2019-08-22 19:59:29 | 来源:豫网-河南门户 | 作者:何勇

  前段时间,一名5岁男童与母亲路过位于深圳福田区的京基御景华城小区,被从20楼坠落的玻璃窗砸伤,男童经抢救不治身亡。据了解,这一交付使用不满15年的小区,在后续隐患排查中,还发现数起窗户螺丝松动、螺丝缺失、滑撑生锈或断裂等情况……部分小区建筑设施“未老先衰”导致安全事故,近年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20日《成都商报》)

  安居跟乐业一样,是普通老百姓最朴素现实的梦想,是广大老百姓最大的幸福,也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区使用不过十几二十年就“未老先衰”,出现窗户玻璃松动、电梯卡顿等诸多巨大隐患,直接危及人们的人身生命安全,轻则被困,重则受伤,乃至丧命。小区“未老先衰”,无疑让人们生活在小区“未老先衰”的恐惧之中,降低了居民的幸福指数和安全感,背离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虽然目前小区“未老先衰”还不是一种普遍现象,绝大多数小区都很安全。但只要有小区存在“未老先衰”现象,就意味着城市里散布着一颗颗“不定时炸弹”,必须拆除。政府职能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都要负起责任,形成合力,防范小区“未老先衰”现象,及时消除小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不确定性,避免悲剧事故发生,让人们不再担心发生让人担惊受怕的意外事故。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因小区“未老先衰”而酿成悲剧事故的责任划分,给无责任方吃一颗定心丸,给责任方施加压力,倒逼各方负起各自的责任,共同维护小区安全。

  其次,强化各方责任,共同保护小区安全,预防小区“未老先衰”。强化房地产开发商责任,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终身追责,不能让房地产开发商逃跑了,倒逼房地产开发商修建更高质量的房屋,使用更优质的建筑、装修材料。小区“未老先衰”,除了少数由于日常管理不善造成的之外,大多是小区防区的源头质量有问题,大大缩短了小区房屋以及配套设施的寿命。强化小区物业公司责任,日常要加强对小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在这点上,需要畅通业主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公司机制,对小区物业公司形成倒逼力。强化业主责任,既要维护好自家设施安全,也要站在公德角度,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小心使用小区公共设施,避免不科学使用行为影响小区公共设施寿命。

  再者,激活房屋维修基金,利用房屋维修基金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小区房屋装修工程过了保质期之后,应由物业公司出面,通过房屋维修基金,对小区进行隐患排查,解决小区体检资金缺失难题。

  总而言之,小区“未老先衰”是种病,得治,不能让广大业主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也不能让广大业主只能靠小心注意来防范不知道哪个角落存在的安全隐患,更不能等到出事之后让“无辜”业主买单,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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