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野生动物“黑白名单”制
时间:2020-03-06 07:20:31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史洪举

  野生动物“禁食令”出台后,近日,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湖南省龟鳖产业协会、杭州市龟鳖行业协会等在网上发文呼吁,恳请勿将龟鳖列入禁食行列。3月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也就是说,中华鳖、乌龟等不列入禁食名录,一些养殖户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然可以养殖,人们也可以购买食用。

  受此次疫情的影响,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共识进一步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对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无益处。但应知道,全面“禁野”主要保护的是“野生动物”,并非“禁食”所有物种,更非人工养殖的物种。

  我国是一个养殖业大国,很多扶贫项目都是靠人工养殖业支撑。像牛蛙、中华鳖、乌龟等均是一些养殖户养家糊口、脱贫致富的门路。如湖南中华鳖养殖已形成专业化的苗种生产、商业养殖、饲料生产、市场销售的成熟产业链体系。在湖南汉寿县,甲鱼产业已成为五大支柱水产养殖品种之一,是汉寿县数万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一刀切”禁止,无疑会带来极大的负面效果,让一些产业损失惨重,让一些养殖户倾家荡产。这也不是全面“禁野”的初衷。

  随着保护力度的加大,食用野生动物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但是,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主要由国家和地方公布,且种类和数量繁多,很多人不甚清楚相应的界限。比如,很多人知道老虎、熊猫属于应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却不知道甲鱼、牛蛙属于什么类别的动物。因此,很可能会出现人们因购买、食用的动物系野生保护动物而违法。这既超出了人们的朴素认识,也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成本,且在实际操作时可能被架空,未必利于有效保护野生动物。

  因而,不妨探索建立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黑名单和白名单制度,黑名单是明确禁止交易、食用的野生动物名录,白名单是可以交易、食用的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何种名单应综合考虑该动物的受保护程度、社会观念、人们生活习惯、社会公共利益等多种因素,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以公布。如此方能平衡各方权益,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避免误伤,进而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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