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投诉新郑龙湖锦艺城阳台面积缩水
时间:2019-10-29 06:13:39 | 来源:河南消费网 | 作者:

  摘要:河南省周口市的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自己2017年底买的新郑龙湖锦艺城的46栋1单元的新房,合同与样板间的阳台面积均为3.8mx1.6m,房管局的备案也是3.8mx1.6m,但2019年9月29号去收房时,进去测量的阳台宽度少了40cm。开发商以图纸拿错,施工队问题等各种理由搪塞,推脱,就是不解决。

  投诉者情况

  姓 名:王先生

  电 话:131****6399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新郑龙湖锦艺城(开发商: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6号

  联系方式:0371-85123333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我是2017年底买的新郑龙湖锦艺城的46栋1单元的新房,合同与样板间的阳台面积均为3.8mx1.6m,房管局的备案也是3.8mx1.6m,但2019年9月29号去收房时,开发商让我们必须先收房后才让验房,最后闹来记者才让去看房,进去测量的阳台宽度少了40cm,变成了3.8mx1.2m,除去墙壁,可用的宽度仅仅有80多厘米,如果当初知道阳台仅仅有80cm,谁会买这样一个一点用都没的阳台呢?开发商以图纸拿错,施工队问题等各种理由搪塞,推脱,就是不解决。

  投诉请求:全款退房或者给予补偿

  现有证据:现有合同上写的阳台面积标注和第三方测试结果

  

王先生投诉新郑龙湖锦艺城阳台面积缩水

  

王先生投诉新郑龙湖锦艺城阳台面积缩水

  2019年10月16日17时47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新郑龙湖锦艺城(开发商: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17时22分,消费者王先生给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发送邮件,内容如下:我在10月15日投诉的阳台面积缺少的问题,王志营,13145996399这个号,开发商已和我联系解决达成和解,口头许诺我撤诉后车位优惠2万块钱,我投诉了很多地方,没想到投诉到贵网后真的有用,感谢贵网的努力.希望贵网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样,我们维权才不会这么苦难.多谢你们。

  2019年10月25日10时03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王先生表示:自己和开发商并没有和解,前期开发商是给我说车位优惠两万元,但我回复的是需要回家和我妻子商量下,可后来我听同楼盘的业主说车位总共就三万块钱,开发商却说给我优惠两万另付三万,实际上没有任何的优惠和补偿。

  本投诉已在河南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河南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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