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优先权,不能简单“拍脑袋”决策
时间:2016-07-02 07:00:27 | 来源:豫网 | 作者:温献伟

  6月30日,《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修订后正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报道,与以往相比,新的细则纳入更多优先配租对象,扩大关怀弱势范围。其中,只要在公租房轮候册内,离婚妇女等9类人群可获得优先配租。

  看上去,这是一个充满善意关怀的决策,但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相关部门“拍脑袋”决策之下制造出的一项奇葩规定。因为稍有“常识”和经验者,或许都会发出这样一个疑问:离婚妇女能算弱势群体吗?笔者并非男权主义者,但也并不赞成在公租房这样的社会保障福利中建立所谓的“女权制”。事实上,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离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男女双方的角色扮演和定位早已不同以往、今非昔比了。尽管整体而言,离婚妇女可能在情感上“损失”大些,但将此作为弱势群体的衡量标准,岂不太过牵强?因此,此项规定虽然初衷很美好,但无形之中是在制造一种社会不公,这种习惯凭主观做决策的“拍脑袋”方式,实在应该狠狠刹一刹车了。

  再者,由于此项规定“门槛”较低,而“回报”挺实惠,那么,这项规定的操作性就会变得不易把握。一个可以预想的局面是,在这项诱人政策的驱使之下,社会上的“假离婚现象”如果被进一步催生,我们该如何是好?相关部门又该怎样让自己拥有一双“慧眼”,从而“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倘若没有有效的制度准入和监管机制,政策很可能沦为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攫取自身利益的工具,这实际上又是在制造另一种可能的不公平。对此,相关部门不可不查,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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