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罚可打折,是拿执法权做交易
时间:2016-07-05 17:56:27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优惠券”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7月5日《现代快报》)

  可以看出,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是想通过这一“诙谐”的处罚方式让市民接受。由于他们没有把握住人性化执法边界,无形中上演了一出拿执法权做交易的闹剧,让法律处罚顷刻成为可打折的顺水人情。

  众所周知,处罚一旦被写进法律,就变成一件相当严肃的事情。执法人员除了在处罚规定的上下线区域有裁量权,是不可以随意抬高和压低罚款额度的,更莫谈5折优惠了。很显然,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的交通违规“优惠券”,已经无视法律约束,是严重的违法操作,需要立马纠正。

  当然,灌云县交警大队也在极力解释这件事:他们推出“优惠券”的目的不是罚款,而是通过有趣的宣传,让市民对交通法规有更深刻的认识。笔者必须指出,宣传与处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不可混为一谈,更不能合二为一。说直白点,该搞宣传时就要专心致志搞宣传,该进行处罚时就要不折不扣进行处罚。别等两者混杂在一起引出非议,再用宣传去掩饰荒唐的处罚,那是很难让人相信的。事实上,从不少市民要求多给几张“优惠券”便可揣测出,他们多半不是奔着提高所谓的对交通法规认识去的,恐怕“一‘券’在手违法不用愁”才是他们的索要所在。如此一来,真还不排除在“优惠券”的反作用下,会导致更多人去违反交通法规。

  其实,为了让市民顺利接受交通违规整治行动,是大可不必去搞这种打折的处罚。只要当地交警部门在前期运作中做足了宣传,并给市民留出一个适应期和过渡期,相信没谁不去接受和配合。切记,法律越严,越能严出规矩;执法越严,越能严出敬畏。试想,当一个执法者都拿法律当儿戏,谁还会拿他们当回事,更莫谈接受他们的随意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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