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也需建立在合法之上
时间:2016-11-05 05:39:40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11月1日晚,深圳交警启动乱开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提出被查车主要坐一把“绿椅子远光灯体验专用椅”,并且要求看远光灯一分钟。此举引起全国网友关注,有网友认为一分钟太短,也有网友疑惑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合法。(11月3日《新京报》)

  深圳交警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所启动的“体验式执法”,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面对这一让违者“看远光灯一分钟”的做法,有网友表示支持,也有网友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

  那么深圳交警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不管是从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深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中,都找不到让违者直视远光灯的惩戒规定。由此可见,深圳交警这一“体验式执法”,于法无据,显然存在违法嫌疑。

  针对网友提出的这一质疑,深圳交警作出了回应,称是自愿而非强制。笔者要说的是,就算是自愿也需建立在合法之上。这就犹如一对已婚情人去办结婚证,自愿就应该得到支持吗?更值得一提的是,这种“体验式执法”是深圳交警想出来的,远光灯体验专用椅也是深圳交警搬来的,在执法者与被执法者权利不对等的前提下,这一自愿又有多少含金量?因此说来,当执法部门拿“自愿”当挡箭牌时,我们绝不能被那些所谓的参与热情所迷惑,重点要看自愿背后所推行的事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像赶鸭子下水一样,按照他们预先设计好的套路走。很显然,这两点都被深圳交警占了,因此他们说是自愿很牵强,即便自愿成立,公理也不认可,法律更不允许。

  其实,整治乱开远光灯现象,动用法律法规上的处罚和扣分就足够了,用这种以损制损的所谓教育去辅佐基本没啥意义。第一,大凡乱开远光灯的人,十有八九不是不会使用远光灯的人。使用远光灯是考驾照的必修课,因此这种教育对有驾照的人来说多此一举。第二,真正乱开远光灯的不外乎两种人,一是故意使坏者,二是对其实施报复者。可以断言,不管是故意使坏者,还是实施报复者,他们都知道远光灯瞬间致盲的厉害,都不止一次体验过远光灯的照射。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交警企图通过让他们再“体验”一次就长记忆,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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