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不成业绩罚吃虫子,不是绝招是损招
时间:2016-11-11 17:43:46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员工未完成业绩,会受到什么处罚?近日,汉中由10家装修建材、家居公司成立的一个销售联盟使出绝招:未完成自定目标,当众吃活面包虫,用白酒冲服。(11月11日《华商报》

  按说,为了让员工完成每天的业绩,公司出台激励措施,的确能起到促进和鞭策作用。然而,这一激励措施也有前提,那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制定相关规定来考核员工,但绝对不能制定体罚、侮辱或高额罚款的规定来惩罚员工。

  很显然,销售联盟使出的这一绝招,是恶劣的体罚行为,已经践踏了法律红钱和道德底线,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损招。尽管销售联盟一直在拿员工自愿受罚为自己开脱,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却打了他们的嘴巴。那就是一怀孕员工,为保住肚子里的孩子,拒绝喝下酒中虫。单就这一点来讲,就足以说明他们所谓的“自愿”实则是强迫,是以牺牲人的尊严和漠视人的身体健康为代价,已经涉嫌侵权,应该受到谴责乃至控告。

  纵观近些年来,之所以屡屡出现类似的奇葩之事,除了涉事单位不敬畏道德和法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拿其当作了一种自我炒作。于是招摇过市自毁形象,大庭广众自辱人格,成为他们扩大自身知名度的惯用噱头。殊不知,用这种方式换来的知名度,非但带不来正面效应,还很容易把自己搞臭,绝对得不偿失。因此笔者提醒所有商家,自我炒作本身无错,有错的是把损招当成绝招,并乐此不疲。这种挑战法律尊严和践踏道德底线的举动,注定会让自己变成臭虫,让人们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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