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谁家饭未必就受谁家管
时间:2016-11-11 17:46:06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东莞桥头镇盛景禽畜市场内的屠宰场里,“检验检疫合格”章竟然随便盖。本报报道此事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表示将增加检验检疫人员,严格管理。昨日又有爆料称,该市场检验检疫人员的保险由市场买,工资也是市场交给镇里,再由镇里发给他们。于是引来了“屠宰场老板给检验检疫人员发工资,检验检疫人员又如何监督好屠宰场老板”的质疑。(11月9日《广州日报》)

  客观来讲,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正应了那句老话,“吃谁家饭受谁家管”。然而,这句老话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该市场的检验检疫人员随便去盖“检验检疫合格”章,首先暴露的是他们的责任心不强,是失去自律与他律导致的滥用公权力。这一滥用公权力,归根到底是政府主管部门对他们管理不严、监督缺位和约束不到位造成的,与谁给其发工资没有必然联系。换句话说,即便不是市场给他们发工资,政府主管部门若对其管理、监督、约束不到位,他们仍然会拿这一公权力去换人情乃至赚钱。

  其次,该市场出钱与给检验检疫人员发工资不是一个概念,绝对不能等同看待。这是因为,给该市场配备检验检疫人员是当地政府的一项职能,不管他们的工资来源如何解决,这一职能都不能缺岗。也就是说,如果法律不允许市场拿这部分钱,当地政府也要给这些检验检疫人员发工资。由此可见,市场拿钱与市场给发工资不是一回事,即便市场拿出的钱与所发工资等同,也不能把两者等同看待。这就很像公职人员的工资来源于纳税人的钱,却不等同于纳税人给他们发工资,更不等同于他们花着纳税人的钱,在使用公权力上就一定对其网开一面。

  再者,该市场的检验检疫人员都是受雇的合同工,他们只关心他们的雇主是谁,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才不关心这些工资的来源呢。因此,即使屠宰场老板向检验检疫人员大吼,“你们的工资是我给的”,他们也不会买这个账。毕竟,他们的雇主是当地政府,亲手发给他们工资的也是当地政府。只有一种情况是例外,那就是当地政府授意他们对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网开一面,然则这又有多大可能呢。

  总之,这一事件尽管曝出了这档子事,我们也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不能因为有了这一经济瓜葛,就笃信“吃谁家饭受谁家管”。这不仅显得不理性,也不利用抓住问题的实质,从根本上进行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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