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过于解读在禁牧区投毒
时间:2016-11-11 17:47:42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为禁止放牧,在禁牧区内投放毒饵,部分网友认为,这种做法过于“粗暴”。(11月7日《新京报》)

  在笔者看来,涞水县在禁牧区投放毒饵,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一个很关键的原因在于,人们把他们的投毒看作是针对养羊户放牧。这种认为很容易被理解为,你不听招呼,我就用投毒来治你。这显然下作到极点,谁这么做都免不了千夫所指。

  然而退一点讲,假如在该禁牧区根本就没有羊群出没,而此处的老鼠和野兔又泛滥成灾,不仅破坏了植被,还打乱了生态平衡,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地政府投放毒饵灭鼠、兔,公众还会有这么大的反弹吗?再打个比方,假如该禁牧区遭遇了蝗灾,当地政府不得不喷撒农药灭蝗,公众或专家还会说他们这是在“粗暴”投毒?如果这一理论成立,农民给农作物喷农药不都成了投毒,全国农村的生态环境不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从已知的情况看,尽管涞水县的这一做法显得“粗暴”,但起码他们还在依法行事。首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提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可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减轻草原鼠虫危害。其次,相关法律也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禁牧区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防治的组织管理工作。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以及可能导致二次中毒的农药。由此可见,在禁牧区合理使用有毒农药,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如此一来,笔者不得不说,在对于涞水县的这一做法上,公众就不能仅把目光聚焦在他们投毒了,而应更多关注这一投毒是否得当。在笔者看来,应着眼于两个方面来衡量。其一,该禁牧区是否已经鼠、兔成灾,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假如鼠、兔只是寥寥可数,那么涞水县在该禁牧区大面积投毒就难逃别有用心之嫌,称其为做法“粗暴”一点也不冤。其二,如果该禁牧区鼠、兔成灾,到了非灭不可的地步,那就要看他们投放的是什么毒。假如投放的不是法律禁止的剧毒、高残留以及可能导致二次中毒的农药,那么他们的做法就没啥不妥。因此针对这一事件,在没弄清涞水县的真实动机和该禁牧区的实际灾情前,还是不要过于解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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